6月14日讯 近日,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欧洲联盟成员工会今天向国际足联提起法律诉讼,质疑国际足联单方面制定国际比赛日程的决定的合法性,尤其是制定和安排2025年世俱杯的决定。
球员工会认为,这些决定侵犯了球员及其工会根据欧盟基本权利宪章所享有的权利,同时还可能违反欧盟竞争法。英国职业足球运动员协会(PFA)和法国职业足球运动员联盟在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欧洲协会的支持下,请求布鲁塞尔商业法院将此案提交欧洲法院(ECJ),并提出四个问题以作出初步裁决。
《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保障工人及其工会享有各种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包括禁止强迫或强制劳动、工作自由、谈判和签订集体协议的权利、享有健康工作条件的权利以及享有每年带薪休假的权利。这些权利涵盖在宪章第5、15、28和31条中。
球员和工会一直强调,当前的足球赛程安排过于繁琐,难以实施。然而,正如国际工会和联盟最近提出的申诉所强调的那样,国际足联未能进行有意义的参与或谈判,尽管遭到球员工会的反对,却单方面继续扩大比赛规模,这包括决定继续举办新扩军的世俱杯。
新的世俱杯将于2025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美国举行,届时将有32支俱乐部及其球员参赛。如果算上准备期和旅行时间,世俱杯可能会在本已十分紧张的赛程上再增加长达六周的额外工作量。
欧洲职业足球运动员联合会及其会员的作用不是偏袒或反对某项赛事。然而,在全球足球赛事日程的更广泛背景下,新一届世俱杯被球员和工会视为一个转折点。
对于俱乐部比赛和国家队比赛中最抢手的球员来说,享受有保障的年度休息权几乎不存在,因为2025年世俱杯的举办时间,理论上是一年当中球员唯一可以享受此类休息的时期。
球员工会认为,国际足联的此类决定违反了《欧盟基本权利宪章》(CFREU),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归根结底,球员工会认为,这项新比赛的目的是增加足球全球管理机构的财富和权力,而没有适当考虑对相关球员或职业足球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此外,球员工会认为,根据欧洲法院的“欧洲超级联赛”裁决,这种单方面、自行决定的决定并非基于明确、客观、透明、非歧视和民主的法律框架,而构成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101 条所定义的“以目的限制竞争”。
国际足联认为,单方面滥用职权占领某个领域是正常的,而在现代开放的治理下,这个领域自然属于社会伙伴的职权范围,因此也属于球员工会和雇主组织之间谈判集体协议的职权范围。
国际职业球员联合会欧洲分会成员工会请求布鲁塞尔商业法院通过四个问题将这一关键问题提交欧洲法院作出初步裁决,裁决内容可概括如下:
国际足联单方面任意强行实施国际比赛日程,更具体地说,实施一项名为“2025年世俱杯”的新比赛,是否侵犯了工人和工会根据《欧盟竞争法》和欧盟竞争法获得的权利?更具体地说,单方面将此类决定强加给球员是否违反了《欧盟竞争法》第28条赋予球员通过工会集体协商雇佣条款和条件的权利?
与此案相关的是“迪亚拉诉国际足联”案,欧洲法院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对此案作出裁决。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协会欧洲分会(与拉萨纳-迪亚拉一起参与了此案)坚持认为,职业足球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必须来自社会伙伴之间的集体协议,而不是国际足联单方面强加的“转会制度”,因为这种制度与工作自由和人类尊严根本不相容。
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协会欧洲分会主席戴维-特里尔表示:“既然所有对话尝试都失败了,现在我们必须确保球员的基本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将此事提交欧洲法院,进而提交欧洲法院。这不是污蔑某项特定比赛的问题,而是谴责根本问题和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欧洲联盟的成员工会在布鲁塞尔商业法院的代表是杜邦-希塞尔律师事务所。该诉讼请求比利时法院将四个问题提交欧洲法院作出初步裁决。这四个问题涉及:
《欧盟权利宪章》所保障的工人及其工会的权利,特别是第5、15、28 和 31条,是否禁止国际足联将2025年世俱杯安排在传统上代表球员年度休息“窗口期”的时间,以及是否禁止球员/工会正式代表。
单方面对球员实施此类决定是否侵犯了《宪章》第28条赋予球员就雇佣条款和条件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
国际足联决定通过2025年世俱杯施加大量额外工作量是否侵犯了第 28 条所保障的健康工作条件权。
国际足联就国际比赛日程和2025年世俱杯做出的单方面决定是否引起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101条规定的“比赛限制”。